點擊數:13892021-02-26 來源: 邯鄲建業工程造價信息文號:
摘 要:當前企業越來越看重建設項目的合理性與合規性,要求實現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服務。但當前企業在認識全過程跟蹤審計方面依然存在較多誤區,為了真正做好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與造價咨詢工作,企業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實行良好的運營措施,以有效控制工程的整體造價,提高項目實行效率。本文則據此分析了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針對性指出了解決措施,以期為此后建設項目的良性運行提供更多的借鑒依據。
關鍵詞: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全過程造價咨詢;對策
當前建設單位更為看重建設項目的合規性,對于建設周期較長且規模較大的項目,會要求提供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但全過程跟蹤審計與全過程造價咨詢屬于新興項目,咨詢公司與委托單位缺乏正確合理的認識,直接影響了跟蹤審計的實施效果。對此,建筑企業應在了解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基礎上,將其與全過程造價咨詢進行合理區分,并采用針對性的解決措施,真正將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落到實處。
1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方面是缺乏建設工程的實際施工經驗,以往審計工作中,工作人員更為看重審計完成后的數據結果,主要檢查核對文本信息,將范圍停留于辦公室,并未真正到施工現場了解情況,不清楚施工新型材料與設備的使用情況,以致無法保證審核工作的可行性與實際性,審核內容沒有結合施工程序與技術。另一方面是壓價導致延誤問題,當前部分施工材料并未合理標價,建筑管理人員、施工人員以及監理人員被要求商談建材價格。但部分審計人員為了自身利益,會出現虛報材料價格的問題,合同簽訂時將價格定為優惠價格,而在提貨時無法正常取貨,供應商還需要根據工程利潤調整價格,以致出現延期,無法保證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
2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與全過程造價咨詢服務的區別
首先是負責對象不同,全過程跟蹤審計服務合同一般與建設單位簽訂,但全過程跟蹤審計一般代表建設單位上級部門對項目進行審理,因此一般由建設單位上級單位的審計部門設定招投標程序,選擇中標單位進行跟蹤審計。因此在實際審計過程中,審計單位一般向建設單位審計部門或上級單位審計部門匯報全過程審計的基本情況,建設單位上級審計部門為實際的負責對象。而全過程造價咨詢由建設單位確定招投標程序,并簽訂合同,建設單位本身為負責對象。其次是服務涵蓋范圍不同,全過程造價咨詢圍繞造價控制進行服務,建設項目的造價為主要控制對象,但造價僅為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一部分。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較廣,還包括造價之外的其他費用成本、項目質量、項目實施進度以及合規性內容等。由此,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服務范圍遠遠大于全過程造價咨詢。最后是審核對象不同,全過程造價咨詢圍繞造價控制工作開展,主要審核材料供應商、分包單位、承包單位等。而全過程跟蹤審計除了要審核上述單位外,還包括建設單位本身。且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以及設計單位等為項目提供服務的參與單位也屬于被審計對象。由此看出,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審核對象遠遠大于全過程造價咨詢的審核對象。
3 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與全過程造價咨詢的對策
3.1 建立完善的跟蹤審計制度
為了保證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企業應建立完善科學的審計制度,審核員在開展工作時應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及工程項目特點,嚴格執行審計流程,確定審計內容。在開展設計工作時,還應合理制定跟蹤審計相協調的完善管理舉措,保證設計的可行性與科學性,提升全過程跟蹤審計效率。工作人員應切實掌握涉及工作的切入點與介入點,以工程建設周期為基準,科學把握跟蹤審計的關鍵點,在全面考慮各種影響因素的基礎上,高質量的完成審計工作。同時,還應不斷強化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階段,找出項目實施的難點,針對不同的審計內容設定科學合理的審計流程,或者采用組合型方法完成跟蹤審計。為了充分發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作用,建設單位還應做好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以及事后處理的審計機制,科學整合資源,合理安排審計項目。在事前預防階段,應明確項目的審計負責人員,合理配置專業的審計工作人員,在事中控制階段,審核人員應緊密圍繞相關的經濟活動,保證審計的可行性。比如招投標階段,審計人員應審查工程量清單,并做好標底的答疑工作,嚴格審核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的事項。在施工期間還應結合驗收記錄確定隱蔽工程的建設工作,嚴格監督工程變更、現場簽證等工作。在事后處理階段,審計人員應充分利用自身的審計經驗,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合理解決存在的問題,出具審計結果。
3.2 履行跟蹤審計監督職能
首先,建設單位應協助審計單位及時了解隱蔽工程的開展情況,指派專門的審計人員進行實地調查與勘測,每周安排2~3次,保證監督效果。其次,應根據合同規定審核計量支付文件,保證合同項目的順利執行,提高施工效率。最后,應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做好申報程序的審查工作,針對重大變更事項進行會審核查,得到批準后才可實施,嚴格控制全過程造價。
3.3 施工階段的審核監督
一是應合理審查施工階段各項制度的建設與執行情況;二是審查設計單位、工程監理以及承包單位的履約情況;三是審查建設周期,保證符合原定工期;四是審查工程質量,保證全過程跟蹤審計與造價處理的落實效果;五是審核工程成本的變動情況;六是審查工程進度款的合理性與準確性;七是審核工程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明確建設進度。
3.4 竣工驗收階段審核監督
一是審查竣工驗收前各項手續的完備性,簽署相關的施工報告;二是確定審查竣工驗收的小組成員,保證合理性;三是審查竣工驗收小組在工程驗收期間是否遵循既定制度;四是審查整改工程的落實情況;五是審查驗收資料的合理性,并要求將其報送相關的職能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向當地建設檔案主管單位提交完整的工程項目全過程竣工檔案資料。
3.5 竣工決算階段審核監督
一是審核竣工決算的審計報告,保證準確性與合理性;二是審核項目后的評估報告,全過程跟蹤審計的服務范圍較廣,包括建設項目的各個環節,涉及工程質量、工程安全性以及項目工期等方面,因此應由內部審計的角度核查建設項目實施的合規性。全過程跟蹤審計的目的在于保證建設過程的合理性與合規性,監督項目參與單位切實履行責任。期間咨詢單位全過程參與,在項目建設期間及時發現問題并解決,確保工程造價的合理性,為企業節省運營成本,并促進后續建設項目的持續經營。
4 結 語
作為現代化的審計方法,全過程跟蹤審計被廣泛應用至建設項目中,不但可以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且可以促進其穩定持續發展。本文主要分析了全過程跟蹤審計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以期為此后跟蹤審計工作提供參考,為建設工程項目的健康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